GB/T 17732-2008 致密定形含碳耐火制品試驗方法
- 發(fā)表時(shí)間:2022-12-29
- 來(lái)源:共立消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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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含碳耐火制品的試驗方法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(guò)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。
GB/T 2997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體積密度、顯氣孔率和真氣孔率試驗方法(GB/T 2997-2000,eqv ISO 5017:1998)
GB/T 3000 耐火制品透氣度試驗方法(GB/T 3000-1999,eqv ISO 8841:1991)
GB/T 3001 耐火制品常溫抗折強度試驗方法(GB/T 3001-2007,ISO 5014:1997,MOD)
GB/T 5072 耐火材料 常溫耐壓強度試驗方法(GB/T 5072-2008,ISO 8895:2004、ISO 10059-1:1992 &ISO 10059-2:2003,MOD)
GB/T 16555 含碳、碳化硅、氮化物耐火材料化學(xué)分析方法
3 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
下列術(shù)語(yǔ)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3.1
瀝青結合耐火制品 pitch-bonded refractory
一種用顆粒級配料和瀝青的混合物壓制的不燒耐火制品。
注:可用“焦油”代替“瀝青”。
3.2
瀝青結合熱處理耐火制品 pitch-bonded tempered refractory
一種瀝青結合的、不超過(guò)800℃熱處理的耐火制品。
3.3
樹(shù)脂結合耐火制品 resin-bonded refractory
一種用顆粒級配料和樹(shù)脂的混合物壓制的不燒耐火制品。
3.4
樹(shù)脂結合熱處理耐火制品 resin-bonded tempered refractory
一種樹(shù)脂結合的、不超過(guò)800℃熱處理的耐火制品。
3.5
瀝青浸漬耐火制品 pitch impregnated refractory
成型后用液態(tài)瀝青浸漬的一種耐火制品。這種制品可以是燒成制品,也可以是3.1~3.4定義的含碳制品。
3.6
碳化 carbonization
從瀝青(焦油)、樹(shù)脂等含碳材料結合或浸漬制成的耐火材料試樣中,除去揮發(fā)分并獲得殘存碳的過(guò)程。
3.7
抗氧化劑 anti-oxidant
向3.1~3.4定義的含碳制品中所加入的金屬元素或其他物質(zhì),以提高制品的抗氧化能力。
3.8
抗氧化性 anti-oxidability
規定尺寸的試樣在高溫和氧化氣氛中抵抗氧化的能力。
4 原理
含碳制品用碳化的方法除去揮發(fā)分,測定碳化前、后的物理性能。
5 試樣
5.1 尺寸
試樣尺寸應按每一單項試驗方法的規定。
注:試驗異型制品時(shí),可能無(wú)法制取尺寸合適的試樣。在此種情況下,試樣尺寸的任何變化,均應使其體積或幾何形狀與規定的類(lèi)似,并在試驗報告中注明。
5.2 試樣的制備
試樣應從試驗磚上平行其壓制方向切取或鉆取。
注1:含石墨和碳的材料可呈現明顯的各向異性。為充分表征其特性,也可在直角處分別切取能表示三個(gè)軸向性能的試樣。
用濕法切取或鉆取的試樣,應立即用吹風(fēng)機或鼓風(fēng)干燥箱,干燥至恒量。
注2:對有可能軟化或含有揮發(fā)分的耐火材料.例如瀝青結合耐火材料,其干燥溫度不應高于40℃。
在常溫下試驗的水敏性材料,只有在與水接觸30min內不出現水化的情況下,才可用濕法制樣。如果不滿(mǎn)足這些條件,應干法制樣或使用不與材料反應的液體。
6 除去揮發(fā)分
6.1 說(shuō)明
某些含碳耐火制品,包括第3章所定義的各類(lèi)耐火材料,含有揮發(fā)分,要測定其碳化性能(見(jiàn)第7章)和某些碳化后的物理性能(見(jiàn)8.2),需要進(jìn)行碳化。
6.2 設備
6.2.1 試驗爐,電爐或燃氣爐,能容納碳化盒(6.2.3),并且在1000℃保溫時(shí),其熱容量可使碳化盒中心的溫度在3h內由室溫升至980℃。保證試驗爐通風(fēng)順暢。
6.2.2 天平,分度值0.2g。
6.2.3 碳化盒和蓋,用3mm厚并適于在1000℃使用的耐熱鋼制成。其形狀及最小尺寸如圖1所示。在蓋上或在盒的一端應有一個(gè)中心孔,以插入帶保護管的熱電偶(6.2.4)。在蓋上還應有一個(gè)直徑3mm的出煙孔,且僅開(kāi)一個(gè)出煙孔以避免產(chǎn)生氣流引起氧化。
注:當盒和蓋變形或在氧化氣氛下使用時(shí),盒里的炭粒和試樣可能發(fā)生氧化反應。在這種情況下,建議密封盒子,如用氣硬性火泥密封或將盒蓋連續砂封。當采用密封時(shí),不再需要出煙孔。
6.2.4 帶保護管的熱電偶,適于測量到1000℃。
6.2.5 干燥器,裝有硅膠或五氧化二磷。
6.2.6 冶金焦炭,粒度0.5mm~2mm。使用前在碳化盒中于1000℃±10℃預燒2h,然后在干燥條件下貯存備用。
圖1 碳化盒和蓋(以邊長(cháng)50mm立方體試樣為例)
6.3 裝碳化盒
在碳化盒(6.2.3)的底部,鋪一層25mm厚的冶金焦炭(6.2.6)。
測定碳化性能時(shí)(見(jiàn)第7章),稱(chēng)量每一試樣,精確到0.2g,試樣質(zhì)量為ml。
將試樣放在焦炭層上,試樣之間和試樣與盒壁之間的距離應相等,至少25mm(見(jiàn)圖1)。需要時(shí),可用與試樣尺寸相同、化學(xué)成分類(lèi)似的其他樣塊填充空位,以使試樣間距相等。向盒內倒入冶金焦炭(6.2.6),使試樣上表面埋入的深度至少為25mm。
將蓋子蓋在盒上,如圖1所示。插入熱電偶(6.2.4),使其熱端位于盒的中心。如熱電偶孔在盒的一端,則橫向插入;如在蓋上,則在碳化盒入爐(見(jiàn)6.4)后自爐頂孔豎向插入。
6.4 碳化程序
將試驗爐(6.2.1)加熱到1000℃±10℃,并保溫,同時(shí)將裝好試樣及冶金焦炭粒的碳化盒(6.2.3)放進(jìn)試驗爐內。然后,記錄盒中熱電偶顯示的溫度達到980℃(見(jiàn)6.2.1)的時(shí)間,從這時(shí)起在1000℃±10℃保溫2h。
從高溫爐內取出碳化盒,自然冷卻到約100℃。將試樣移入干燥器(6.2.5),冷卻到室溫,除去粘在試樣表面的炭粒。如需要,稱(chēng)量每一試樣,精確到0.2g(見(jiàn)6.3),碳化后的試樣質(zhì)量記為m2。
7 碳化性能的測定
7.1 試樣
測定7.2~7.4所列碳化性能用的試樣,應是邊長(cháng)為50mm±2mm的立方體或直徑和高均為50mm±2mm的圓柱體。
7.2 碳化質(zhì)量損失
碳化質(zhì)量損失(CML),是試樣碳化損失的質(zhì)量與其原始質(zhì)量之比,按式(1)計算,以百分數表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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